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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6-07 浏览次数: 来源: 2016-06-07 作者:空气检测 |
目前,与消费者健康安全相关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主要有两部。一是原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另一是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和原环保总局共同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于2001年实施,2006年4月重新修订,2006年8月1日实施。该规范严格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住房,需要通过室内环境检测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然而,消费者买了检测合格的房子,在装修和放进家具前,却发现室内环境并不合格,有的甚至污染严重。这种事时常发生,令人不解。
问题出在检测时房屋封闭的时间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针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室内环境,室内空气检测方法中的要求是日平均,一般是封闭12小时以上再进行检测。而用于新建住房和装饰装修以后进行工程验收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则要求通风以后封闭1小时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封闭12小时和封闭1小时的室内环境质量必然会出现差异。另外,工程验收时,要求检测布点不低于工程总建筑面积的5%,也就是说,验收过程中抽检的房间不一定就是有污染的房间。
有关专家提示消费者,购房时,不能过分相信开发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如果你对室内空气质量有特别要求,应与开发商单独签订协议,要求其提供由正规检测机构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合格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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