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推行体系主要由与环境技术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运行保障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三部分构成。
1.与环境技术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保证环境标准得以有效实施的法律
保障。无论是强制实施的环境技术法规还是自愿实施的环境标准,其地位、作用、性质、效力等都应由相关的法律法规确认,才能发挥各自的法定作用。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属于与环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但是这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应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行修订,重新对环境标准进行定位,特别要重点突出强制性环境技术法规的地位和作用。还要解决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技术法规形成和发展的限制作用,扫除有关的法律障碍。另外,还要根据环境技术法规实施的需要,建立一些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为环境技术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2.运行保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组织保障体系、经济保障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组织保障体系主要解决推行环境标准的队伍和人员问题;经济保障体系主要解决推行环境标准的投入和成本问题;技术保障体系主要解决推行环境标准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措施问题。这三者同时解决,环境标准的实施和推行才有比较完整的基础条件。
3.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是环境标准得以推行的重要支持系统。要保证环境标准得到全面推行,必须对环境标准的发展趋势,环境标准的国际水平,环境标准的科学性,以及环境标准实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实施中的问题,如何修订、制订标准的基本原则等问题,都需要通过信息服务体系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提供充分的技术依据,从而更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准,有利于更好地实施这些标准。因此,今后加强环境标准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也是环境标准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总之,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复杂而且艰巨的工作,许多问题也正处于探索之中,随着形势的发展,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将进一步深化,还会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出现一些新的内容,使我国环境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科学、适用。各类环境标准也将在国民经济建设、保护环境的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