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3日下午,2017北京八月国际环境法论坛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实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此次论坛由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主办,有环境法学家、环境法研究者及爱好者共33人参会,更有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训练研究所的Jost Dittkrist先生报告演讲。论坛由吴梅老师主持,论坛主要围绕国际环境保护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的第一个报告《国际公约与环境问题公众参与》由吴梅老师精彩主讲。吴梅老师首先介绍了公众参与和公众决策的模式和梳理了国际环境法中公众参与的脉络,并对其中的《奥胡斯公约》进行了着重介绍。《奥胡斯公约》中的三大核心“获取信息、公众参与、诉诸法律”也对我国环境法脉络的梳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会议的第二份报告由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胡玉来主任进行主讲。胡玉来主任主要从几个经典的案例为大家介绍了中国环境领域的公众参与情况,其中“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公众参与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案例的内容涉及“立法、环境影响评价(深圳比亚迪环评批复行政复议听证会、某高速公路工程环评案)、环保验收(小岭水泥公司案)、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正、普法培训、行政处罚听证会、公益诉讼、公民举报”等多个方面的公众参与情况。胡主任通过对系列案例的介绍,阐明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可以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同时也推进国家环保法治进程。
第三位报告人Jost Dittkrist先生针对即将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防治污染的新公约《水俣公约》进行了介绍。这份公约主要针对“汞”元素的环境污染处理,共有120多个签约方。中国作为汞矿开采和贡产品生产以及汞元素排放最多的国家,也签署了这份公约。Jost Dittkrist先生首先对“汞”元素的危害属性之大、来源之广进行了简介,并对《水俣公约》的达成过程以及公约当中的重要条款及公约的生效对加强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
在短暂的茶歇过后,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东亚项目经理程茜女士针对化学品健全管理与公众参与问题做出阐述。程茜女士以“三鹿奶粉”、“天津滨海化学品工厂燃爆”事件为引,指出了化学品健全管理问题迫在眉睫的形势。我国现行的化学品监管不全面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是需要我们通过实际的调查与研究、通过开辟一条我们未走过的新道路去切实解决的。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环境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孙世民从国际环境法的理论角度出发,阐述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报告中孙世民博士系统地介绍了国际环境条约的定义、国际环境条约退出的途径、《巴黎协定》的内容等问题,并论证了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有违国际环境法中共同责任原则与国际合作原则的立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熹教授和北京联合大学王平教授做了本次会议的最后评议。
陈熹教授表示,环境保护问题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会议中的每份报告对我们正确看待环境问题、切实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环境问题不仅仅是我们国家的问题,它需要我们国家内部进行协调解决,更需要我们放眼于全球,参与到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活动当中,这既是全球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国际环境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中国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签署《水俣公约》等国际环境保护事项,正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国际责任的体现。
王平教授首先对所有参会嘉宾表示了由衷的感谢,进而简单介绍了作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核心税种的《环境保护税法》的颁布及实施准备情况,指出环境保护税作为税收手段,将与其他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及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公约一道共同作用,促进中国和世界环境保护事业。王平教授详细评述了每一份报告及其带给我们的启示,指出我国在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表明国家对做好环境保护的决心和信心。
此次会议在大家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